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0-24 11:17 作者:admin_xsgzc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学生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下发文件,启动了2014年度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41024

二、参评范围

学工处、招生就业指导处、校团委工作人员及学生政治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申报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可就《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贯彻落实开展研讨,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5.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电子版Word 文本,标题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并写上姓名、单位。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

由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或集体申报。

2.学校评审

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推荐参评

择优推荐2篇论文报送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参加全省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五、相关说明

1. 论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2. 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 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凡报送的论文均未被公开发表,并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六、申报办法

请将参评论文以及《2014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一)电子版于20141024日前,发送至电子信箱hnucxgc@163.com。纸质版论文、申报表各三份于1024日前报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一:2014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41017

【返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