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巩固文明素养专题教育成果,引导学生做“高品质、高素质、高情商”的湖商人,学校决定开展湖南商学院首届“文明标兵”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湖南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含北津学院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平时言行能积极传递正能量。
2、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成绩无经补考仍不及格的现象。
3、集体荣誉感强,乐于奉献,在党团学工作、志愿服务、学风建设等方面表现积极且有突出事迹。
4、以实际行动践行校训,诚信考试,诚信还贷,诚信为人。
5、言行举止文明,对老师、同学友善,文明素养得到同学公认。
三、评选程序
1、班级评议。本人申请或班级推荐,召开班会组织评议,每班限推荐1名对象至学院汇总。
2、学院初审。二级学院对经过班级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拟定1至2名对象报至学工部。
3、学校复评。学工部对学院上报的材料逐一复审,并组织相关部门择优评定湖南商学院“文明标兵”大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格程序,能真正把事迹突出、全体师生认可的“文明标兵”大学生典型推荐出来。
2、学院要明确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与进来,把评选过程作为一次文明素养教育的过程。同时,深入挖掘“文明标兵”大学生的优秀事迹,加强宣传。
3、请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等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220室王成美老师,电子文档命名为“文明标兵+学院”发送至hnucxgc@163.com,逾期不受理。
附件:“文明标兵”大学生申报表
学工部
2018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