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工商大学校级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22-2023学年度毕业生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湖南工商大学校级奖学金评选办法》
二.评选对象:2023届本科、专科毕业生
三.评选时间
1.本人申请,班级或年级评议 3月16日—3月24日
2.学院审核并公示 3月25日—3月31日
3.学工处初审并公示 4月1日—4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织学习《湖南工商大学校级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程序和要求开展评定工作。
2.评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获奖学生名单在上报学生工作处前须在各学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充分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要精心部署,加强指导,认真组织,确保程序到位、评审结果无差错。班主任要负责组织好班级开展此项工作,杜绝出现参加班级评议的学生少、评议走过场甚至是班主任、学生干部指定人选等程序缺位现象。
3.国际商学院毕业生的校级奖学金由学院自行组织评选,学校只颁发校级“三好学生”荣誉证书。
4.参评人基数仅限2023届毕业生,评选指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确定。奖励标准: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所报材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党委副书记审阅签字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凡学校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并不再组织补报。
5.请各学院3月31日前提交材料,《湖南工商大学校级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1)由学院留存备查,《湖南工商大学校级奖学金统计表》(附件2)的纸质档、电子档交学生资助中心张思思老师。
6.毕业生校级奖学金申报,除国际商学院外,要求通过学校“学生工作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附件:1.《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校级奖学金统计表》
3.《校级奖学金网上操作流程》
4. 《湖南工商大学校级奖学金评选办法》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