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批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2-28 14:56 作者:admin_xsgzc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北津学院:

第八批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本次评选福地、旭峰、宇星奖助学金,奖金总额14万元。根据《湖南商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校友工作办公室与校友的联系情况,现将校友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家庭经济困难;

3.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上年度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

5.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院级奖励;

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③获省级及以上科技、学术、学习、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奖励;

有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行为并获得社会良好反响;

特殊困难且优秀的新生。

二、校友奖学金标准、名额及评选范围

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均可参评。

 名额分配、奖励标准

学院

名额、奖励标准

参评

人数

福地

旭峰

宇星

2500元/人

5万元

2500元/人

5万元

2000元/人

4万元

经贸学院

1345

1

1

2

财金学院

1620

2

1

2

会计学院

2851

2

3

3

工管学院

1781

2

2

1

数统学院

582

1

1


计信学院

1996

2

2

2

旅管学院

687

1

1


法公学院

893

1

1

1

艺术学院

1730

2

2

1

外语学院

716


1

1

文新学院

688

1


1

国商院

1138

1

1

1

北津学院


2

3

3

研究生院


2

1

2

合计


20

20

20

三、评选程序

本人申请(填写《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查并公示→上报学工处汇总、审核、公示→捐赠人确定名单。

四、评选要求

1、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操作,使评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评审过程既要突出学风导向,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又要考虑学生家庭困难与平时表现,体现这些项目既“奖”又“助”的性质。

3、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参照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流程。研究生院、北津学院的评选工作在线下完成。

4、请各学院做好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建立获资助学生档案库,组织获校友奖助学金的同学以多种方式,向对口资助的校友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并致谢,捐赠校友的联系方式可向校友会查询。

五、报送材料时间

311日前将《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附1)除签名外全部电脑录入且双面打印的纸质档、《校友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2)电子档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湖南商学院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

2:湖南商学院校友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192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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