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北津学院:
第八批校友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本次评选福地、旭峰、宇星奖助学金,奖金总额14万元。根据《湖南商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校友工作办公室与校友的联系情况,现将校友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家庭经济困难;
3.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上年度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
5.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院级奖励;
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③获省级及以上科技、学术、学习、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奖励;
④有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行为并获得社会良好反响;
⑤特殊困难且优秀的新生。
二、校友奖学金标准、名额及评选范围
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均可参评。
名额分配、奖励标准
学院 | 名额、奖励标准 | |||
参评 人数 | 福地 | 旭峰 | 宇星 | |
2500元/人 5万元 | 2500元/人 5万元 | 2000元/人 4万元 | ||
经贸学院 | 1345 | 1 | 1 | 2 |
财金学院 | 1620 | 2 | 1 | 2 |
会计学院 | 2851 | 2 | 3 | 3 |
工管学院 | 1781 | 2 | 2 | 1 |
数统学院 | 582 | 1 | 1 | |
计信学院 | 1996 | 2 | 2 | 2 |
旅管学院 | 687 | 1 | 1 | |
法公学院 | 893 | 1 | 1 | 1 |
艺术学院 | 1730 | 2 | 2 | 1 |
外语学院 | 716 | 1 | 1 | |
文新学院 | 688 | 1 | 1 | |
国商院 | 1138 | 1 | 1 | 1 |
北津学院 | 2 | 3 | 3 | |
研究生院 | 2 | 1 | 2 | |
合计 | 20 | 20 | 20 |
三、评选程序
本人申请(填写《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查并公示→上报学工处汇总、审核、公示→捐赠人确定名单。
四、评选要求
1、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操作,使评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评审过程既要突出学风导向,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又要考虑学生家庭困难与平时表现,体现这些项目既“奖”又“助”的性质。
3、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参照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流程。研究生院、北津学院的评选工作在线下完成。
4、请各学院做好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建立获资助学生档案库,组织获校友奖助学金的同学以多种方式,向对口资助的校友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并致谢,捐赠校友的联系方式可向校友会查询。
五、报送材料时间
3月11日前将《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附1)除签名外全部电脑录入且双面打印的纸质档、《校友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附2)电子档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1:湖南商学院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2:湖南商学院校友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2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