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湖南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收录在2017版学生手册中)
二、评定程序
本人申请→班级、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审核、公示→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学生学习《湖南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并按文件要求优中选优,推荐优秀学生填写《( 2016—2017 学
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成绩具体要求:
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在同专业年级排名第一或学习成绩在同专业年级排名前10%且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1、《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须报电子档,并交两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填写部分除签名外不得手写,按原表格式双面打印。院系意见栏必须有推荐的理由,字数不少于50个字,并由相关负责人亲手填写,所有签名落款日期由资助中心统一填写。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只报电子档,纸质材料学院留存,填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到资助中心咨询解决。
3、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撰写综合材料。10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综合材料及个人生活照片一张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综合材料撰写要求如下:
(1)学生综合材料必须有主标题。如“家贫不堕志,香自苦寒来”。
(2)主标题下必须有副标题,标题字式“湖南商学院××班级××同学基本情况介绍”。
(3)综合材料第一段为学生基本情况简介,必须涉及性别、学院、班级、籍贯、年龄、政治面貌等。
(4)综合材料必须以组织的名义撰写,班级辅导员指导,院党委副书记把关,严禁校对错误。
(5)综合材料包括该生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6)综合材料的字体:主标题为隶书二号字,副标题及材料内容为宋体四号字。
(7)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六、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星期二)前将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