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辅导员内聘教育职员职级考核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8-12-24 16:51 作者:admin_xsgzc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商学院教育职员制实施办法(试行)》(校行发〔20156号)、校人事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内聘教育职员职级工作的通知》要求,辅导员内聘教育职员职级共有19名辅导员通过资格复审(附件一),现已进入考核阶段。现就考核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商学院2018年度辅导员内聘教育职员职级考核工作小组,由曾伏秋任组长,莫湘益、李革任副组长,刘济波、曾晶、易玉梅、杨志军、任治、王平为组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工处,任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优秀(晋升)指标

按考核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具体职数由学校确定后再另行公布。

三、考核期限

对于申报六级者的考核期限:自任七级下文之日开始至20181231日;对于申报七级者的考核期限:自任八级下文之日开始至20181231日;对于申报八级者的考核期限:自任九级之日开始至20181231日。

四、考核依据

参照《湖南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校学字〔20155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综合学生评价(60%)、二级学院评价(30%)、加减分考核(10%)三部分得分情况。同时充分考虑申请人任现职时间长短、参加工作时间长短、在本校工作时间长短的因素酌情加分。具体加分标准为按任现职时间每年加0.5分,在本校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每年各加0.25分,时间核算到月,各项分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对于最终考核分数相同者,优先考虑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时间较长者。

五、时间安排

1.学生评价。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配合,已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学生对辅导员的测评工作,截止时间20181219日。

2.二级学院评价。各二级学院于1225日前对通过复审的辅导员进行测评,并将《2018年度辅导员内聘教育职员职级二级学院考评分表》(具体表格和测评要求详见附件二)报送至学生工作处220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hnucxgc@163.com

3.加减分考核。通过复审的辅导员于1225日前将《加减分考核自评分表》(附件三)及由学院审核盖章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交学生工作处220办公室,《加减分考核自评分表》电子档发送至hnucxgc@163.com

4.公示。19位辅导员的考核结果,经辅导员内聘教育职员职级考核工作小组审核、报学校审定后予以公示。

六、相关要求

1.二级学院评价由二级学院组织成立的院级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作出,对辅导员进行评价时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差别较大的,要敢于拉开差距,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在考核过程中,严禁辅导员拉票、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并对该不当行为严肃处理。

 

 

人事处  学生工作处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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